北京艺术博物馆副馆长行贿拆迁项目经理,并串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及居委会主任以及个体户共同贪污拆迁款58万余元。昨天记者获悉,涉及此案的5人已被海淀检察院提起公诉。
现年46岁的王某,原是北京弘志拆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负责海淀区万寿寺东侧平房区“城中村”环境整治项目拆迁。据了解,2007年至2008年,王某主要负责协调北京艺术博物馆、海淀区紫竹院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及初审拆迁补偿协议等工作。而在这项工作中,王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原紫竹院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代某、北京艺术博物馆副馆长靳某,及某社区居委会主任乔某谋取了利益,并因此收受了几人给予的好处费10万元。
据了解,当时代某、靳某和乔某都参与了万寿寺一处平房的腾退工作。代某、靳某和乔某明知平房无人居住,却采取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手段,编造虚假的居住证明及住房情况统计表,伙同个体人员张某办理相关手续,共同骗取拆迁补偿款58万余元。在此过程中,代某找到王某,让她利用职权在万寿寺项目中虚报住户,领取拆迁补偿款等手续审批中提供帮助。最终,代某分得拆迁补偿款22万余元,靳某分得15万元,乔某分得10万元,张某分得1万元。另外的10万元由代某通过靳某给予王某。
2010年2月26日,代某主动到检察院举报中心投案。此后,乔某和靳某也先后向单位交代基本犯罪事实。2011年3月23日,反贪局办案人员将靳某、乔某、张某以及王某抓获,同年3月24日,代某被电话传唤到案。此后,代某、乔某和张某退缴了所得赃款。张某目前已经被取保候审。
检方认为,代某、靳某和乔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张某,采取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四人已经涉嫌贪污罪。代某还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另外,王某则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